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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式迎來民法典時代
- 分類:黨的建設
- 作者:
- 來源:中國婦女報
- 發布時間:2021-01-01 11:59
- 訪問量:
【概要描述】2021年1月1日起,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我國正式邁入民法典時代。 專家在接受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法典是一部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也是人民群眾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期待民法典規定的權利能夠得到落實,成為民眾切實享有、能夠實現的權利。同時,在法律適用的過程中,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男女平等、兒童優先的意識。 民法典首批司法解釋大部分繼承了原有內容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貫徹實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釋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釋新聞發布會。最高法堅持確保統一正確適用民法典,對標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法律規定,全面清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規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繼續適用;對標民法典,需要對名稱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的共111件,經修改頒布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決定廢止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失效。 最高法制定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司法解釋,包括關于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的司法解釋,關于適用民法典擔保制度的司法解釋,另外五件涉及物權、婚姻家庭、繼承、建筑工程合同、勞動爭議等方面。 最高法關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共計91條。中華女子學院副教授但淑華看來,因為時間太緊,最高法較難對民法典新增加的規定全面制定新的司法解釋內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更多的是對原有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內容的梳理。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中,但淑華也發現了幾處新的規定,比如,對民法典訴訟時效變化帶來的原有司法解釋不協調之處作了修改,關于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問題原有司法解釋之間存在沖突,此次做出了明確規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隨著個人和家庭擁有的財產日益增多,因繼承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刪除了繼承法關于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的規定。最高法在修改清理中也將“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的條文予以廢止。 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財富傳承研究中心主任魏小軍認為,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最大限度保留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內容。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原解釋中的部分規則予以修改完善。 期待盡快出臺司法解釋對民法典新規予以明確 “對于民法典新增制度和重大修改的調研指導工作將是下一步的重點?!弊罡呷嗣穹ㄔ悍止苋粘9ぷ鞯母痹洪L賀榮表示,對于民法典的部分新增制度如性騷擾、自然人聲音、自然人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等涉及人格權的司法保護,還有待繼續立足審判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將對這些新規定、新情況深入調查研究,適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但淑華告訴記者,學界和實務界對最高院關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釋有很多期待?;橐黾彝ゾ幮拚囊恍﹥热?,如何理解適用需要司法解釋予以明確,如結婚制度中“重大疾病”的類型和范圍,夫妻共同債務中用于“共同生產經營”債務的理解和認定標準等。 合同編在通則中對身份關系協議作出了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合同編對身份關系協議的規定是很重要的變化,會涉及婚姻家庭領域身份關系協議,比如忠誠協議、收養協議等?!钡缛A說,以前合同法對身份關系協議是不予調整的。合同編和婚姻家庭編在財產制度方面有很多區別。對于合同編的這一新規定,哪些情況下適用合同編的哪些規則,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魏小軍期待,民法典繼承編后續司法解釋能對實務中比較關切的問題予以回應,比如代位繼承人的繼承地位。此外,本次民法典新增的遺產管理人制度,過于概括,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明確。 人格權編獨立成編,其中關于性騷擾的規定備受關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以及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反歧視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何霞告訴記者,關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承擔責任是否需要有過錯,過錯如何界定等問題,目前人格權編、侵權責任編沒有單獨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性騷擾防治義務的相關責任。建議司法解釋將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中的“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傷害的”做擴大解釋,涵蓋“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期待民法典能夠得到切實實施,讓紙面規定的制度切實成為民眾能夠享有的權利?!钡缛A告訴記者,民法典更加強化了對男女平等保護的規則,不少條文強調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期待民法典在適用的過程中,能夠起到價值引導的作用,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男女平等意識、兒童優先意識。
我國正式迎來民法典時代
【概要描述】2021年1月1日起,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我國正式邁入民法典時代。
專家在接受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法典是一部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也是人民群眾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期待民法典規定的權利能夠得到落實,成為民眾切實享有、能夠實現的權利。同時,在法律適用的過程中,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男女平等、兒童優先的意識。
民法典首批司法解釋大部分繼承了原有內容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貫徹實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釋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釋新聞發布會。最高法堅持確保統一正確適用民法典,對標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法律規定,全面清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規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繼續適用;對標民法典,需要對名稱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的共111件,經修改頒布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決定廢止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失效。
最高法制定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司法解釋,包括關于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的司法解釋,關于適用民法典擔保制度的司法解釋,另外五件涉及物權、婚姻家庭、繼承、建筑工程合同、勞動爭議等方面。
最高法關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共計91條。中華女子學院副教授但淑華看來,因為時間太緊,最高法較難對民法典新增加的規定全面制定新的司法解釋內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更多的是對原有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內容的梳理。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中,但淑華也發現了幾處新的規定,比如,對民法典訴訟時效變化帶來的原有司法解釋不協調之處作了修改,關于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問題原有司法解釋之間存在沖突,此次做出了明確規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隨著個人和家庭擁有的財產日益增多,因繼承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刪除了繼承法關于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的規定。最高法在修改清理中也將“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的條文予以廢止。
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財富傳承研究中心主任魏小軍認為,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最大限度保留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內容。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原解釋中的部分規則予以修改完善。
期待盡快出臺司法解釋對民法典新規予以明確
“對于民法典新增制度和重大修改的調研指導工作將是下一步的重點?!弊罡呷嗣穹ㄔ悍止苋粘9ぷ鞯母痹洪L賀榮表示,對于民法典的部分新增制度如性騷擾、自然人聲音、自然人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等涉及人格權的司法保護,還有待繼續立足審判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將對這些新規定、新情況深入調查研究,適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但淑華告訴記者,學界和實務界對最高院關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釋有很多期待?;橐黾彝ゾ幮拚囊恍﹥热?,如何理解適用需要司法解釋予以明確,如結婚制度中“重大疾病”的類型和范圍,夫妻共同債務中用于“共同生產經營”債務的理解和認定標準等。
合同編在通則中對身份關系協議作出了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合同編對身份關系協議的規定是很重要的變化,會涉及婚姻家庭領域身份關系協議,比如忠誠協議、收養協議等?!钡缛A說,以前合同法對身份關系協議是不予調整的。合同編和婚姻家庭編在財產制度方面有很多區別。對于合同編的這一新規定,哪些情況下適用合同編的哪些規則,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魏小軍期待,民法典繼承編后續司法解釋能對實務中比較關切的問題予以回應,比如代位繼承人的繼承地位。此外,本次民法典新增的遺產管理人制度,過于概括,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明確。
人格權編獨立成編,其中關于性騷擾的規定備受關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以及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反歧視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何霞告訴記者,關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承擔責任是否需要有過錯,過錯如何界定等問題,目前人格權編、侵權責任編沒有單獨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性騷擾防治義務的相關責任。建議司法解釋將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中的“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傷害的”做擴大解釋,涵蓋“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期待民法典能夠得到切實實施,讓紙面規定的制度切實成為民眾能夠享有的權利?!钡缛A告訴記者,民法典更加強化了對男女平等保護的規則,不少條文強調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期待民法典在適用的過程中,能夠起到價值引導的作用,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男女平等意識、兒童優先意識。
- 分類:黨的建設
- 作者:
- 來源:中國婦女報
- 發布時間:2021-01-01 11:59
- 訪問量:
2021年1月1日起,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我國正式邁入民法典時代。
專家在接受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法典是一部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也是人民群眾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期待民法典規定的權利能夠得到落實,成為民眾切實享有、能夠實現的權利。同時,在法律適用的過程中,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男女平等、兒童優先的意識。
民法典首批司法解釋大部分繼承了原有內容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貫徹實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釋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釋新聞發布會。最高法堅持確保統一正確適用民法典,對標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法律規定,全面清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規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繼續適用;對標民法典,需要對名稱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的共111件,經修改頒布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決定廢止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失效。
最高法制定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司法解釋,包括關于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的司法解釋,關于適用民法典擔保制度的司法解釋,另外五件涉及物權、婚姻家庭、繼承、建筑工程合同、勞動爭議等方面。
最高法關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共計91條。中華女子學院副教授但淑華看來,因為時間太緊,最高法較難對民法典新增加的規定全面制定新的司法解釋內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更多的是對原有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內容的梳理。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中,但淑華也發現了幾處新的規定,比如,對民法典訴訟時效變化帶來的原有司法解釋不協調之處作了修改,關于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問題原有司法解釋之間存在沖突,此次做出了明確規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隨著個人和家庭擁有的財產日益增多,因繼承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刪除了繼承法關于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的規定。最高法在修改清理中也將“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的條文予以廢止。
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財富傳承研究中心主任魏小軍認為,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最大限度保留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內容。民法典繼承編解釋(一)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原解釋中的部分規則予以修改完善。
期待盡快出臺司法解釋對民法典新規予以明確
“對于民法典新增制度和重大修改的調研指導工作將是下一步的重點。”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賀榮表示,對于民法典的部分新增制度如性騷擾、自然人聲音、自然人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等涉及人格權的司法保護,還有待繼續立足審判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將對這些新規定、新情況深入調查研究,適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但淑華告訴記者,學界和實務界對最高院關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釋有很多期待?;橐黾彝ゾ幮拚囊恍﹥热?,如何理解適用需要司法解釋予以明確,如結婚制度中“重大疾病”的類型和范圍,夫妻共同債務中用于“共同生產經營”債務的理解和認定標準等。
合同編在通則中對身份關系協議作出了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合同編對身份關系協議的規定是很重要的變化,會涉及婚姻家庭領域身份關系協議,比如忠誠協議、收養協議等。”但淑華說,以前合同法對身份關系協議是不予調整的。合同編和婚姻家庭編在財產制度方面有很多區別。對于合同編的這一新規定,哪些情況下適用合同編的哪些規則,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魏小軍期待,民法典繼承編后續司法解釋能對實務中比較關切的問題予以回應,比如代位繼承人的繼承地位。此外,本次民法典新增的遺產管理人制度,過于概括,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明確。
人格權編獨立成編,其中關于性騷擾的規定備受關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以及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反歧視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何霞告訴記者,關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承擔責任是否需要有過錯,過錯如何界定等問題,目前人格權編、侵權責任編沒有單獨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性騷擾防治義務的相關責任。建議司法解釋將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中的“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傷害的”做擴大解釋,涵蓋“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期待民法典能夠得到切實實施,讓紙面規定的制度切實成為民眾能夠享有的權利。”但淑華告訴記者,民法典更加強化了對男女平等保護的規則,不少條文強調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期待民法典在適用的過程中,能夠起到價值引導的作用,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男女平等意識、兒童優先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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